教育的个体作用——求放心。孟子认为,人性本善,每个人生来都具有四种善端(恻隐之心、羞恶之心、恭敬之心、是非之心)。“端”,即开端、起点或可能性,如果能够对这些先天善性加以修养扩充,就会成长为仁、义、礼、智。仁、义、礼、智是天生的良知良能,并非外界的后天施与,因此,教育对个人的作用就在于找回散失的本性,保存和发扬天赋的善端,也就是“求放心”。任何人只要接受教育、勤于学习都可以有所成就,所谓“人皆可以为尧舜”[28];反之,则与禽兽无异。由此可见,孟子一方面主张道德天赋,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教育对于人发展的作用。
(二)论教育目的与教育内容
在考察夏商周各代的学校之后,孟子将中国古代学校的教育目的概括为——“明人伦”。人伦,是人类的本质属性,具体包括五对关系,即后世所称的“五伦”:父子有亲、君臣有义、夫妇有别、长幼有序、朋友有信。这是用来维护上下尊卑的宗法社会秩序的一套核心道德观念。“明人伦”,就是通过教育培养遵循人伦关系的仁义贤德之士。
与“明人伦”的教育目的相适应,孟子建立了一个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体系。该体系以“孝”和“悌”为中心,由仁、义、礼、智四德教育构成。他说:“仁之实,事亲是也;义之实,从兄是也;智之实,知斯二者弗去是也;礼之实,节文斯二者是也。”[29]意思是说,仁的实际内容是孝敬父母,义的实际内容是顺从兄长,智的实际内容是懂得仁和义的道理而不违背,礼的实际内容是能恰当合理地遵循仁和义。孟子之所以把孝和悌作为伦理道德的核心,是期望以父子、兄弟的血缘宗法关系来影响君臣、臣民之间的政治关系,从而实现社会改良。这种思路,开端于孔子,孟子使之理论化和系统化,后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教育的一个基本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