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对上述学部组织系统,作过这样的评论:“一曰重形式不重事业也。按学部之组织,尚书及左右侍郎俱为政务之官,管部则另设左右丞,较之现在之教育部,部长、次长各一人掌部务,则已多二员……学务极简,徒欲支撑门面,虚设官位,对于行政实不经济。一曰设教育研究所之可嘉也。从事教育行政者,因官样文章之纷扰,势必远离学术,学部中特设研究所,以促部员之进修,此非但自古之所未有,抑亦有胜于今日也。一曰职业教育之列入行政系统。我国兴学动机,本在御侮图强,故所设学堂,多之实用,职业教育之呼声,于时颇盛,故学部列有实业教育一司。虽为仿自东瀛,亦适应当时之需要也”。[26]这一评价是比较中肯的。
学部是中央教育管理机构,至于地方则有学务公所与劝学所。学部成立后,于1906年4月奏请各省“裁撤学政”,“改设提学司”,建学务公所,并拟就各省学务详细官制及办事权限章程,这标志着近代省级教育行政机构正式形成。
此外,学部还奏定《劝学所章程》,设劝学所为各厅、州、县之地方教育行政机关,归地方官监督。其任务是:“按定区域,劝办小学,以期逐渐推广普及教育”[27]。